没有人是有罪的…包括杀人者

为什么有人是英雄,而有人却是罪人?为什么有人被景仰,而也有人让人唾弃?为什么人们不喜欢罪人(被法院定罪)?

不是杀人者有罪,而是大多数人为了自己“所谓的秩序”而对犯事者的打压。

这想法让自己都觉得阴森可怕,社会成了一个充满血腥的斗兽场,可却是真实的世界及人类社会。

杀人、抢劫、盗窃等等事件中,犯事者没有平白的犯事,为情为义为享受或为生存……都有说得通的动机,这也或许是司法机关裁判的依据。既然行为动机成立,之后为什么又被判为“有罪”呢?这是其一。 其二,或许可以说犯事者为了"x"去杀人是因为犯事者本身的心理扭曲或投机心理,犯事者这样的心理状态谁之过?是精子和卵子结合的瞬间就造就他内心的扭曲及日后的杀人吗?如果不是这样,那就是社会在作祟。即然社会把人养育成这样,为什么事件之后要惩罚这个被自己养大的人呢? 其三,触犯大众准则(法律),这种说法也很扯淡,“公正”是法律的基石,即法律不公正又何谈触犯法律?

另一种推理:杀人者是受所处环境影响,假定是他妈妈影响他的性格,那他的妈妈是真正的罪人?不!他的妈妈对他的影响方式是怎么来的?假定是妈妈的妈妈影响她的教育方式,那妈妈的妈妈的方式又是如何来的?……如此一级级的推论的结果只能是在女娲造人时就造成了这样,即是女娲之罪为何要惩罚杀人者?

根据这些得出的结论是:大多数的人去打压可能干扰自己生活的事和人。

更为可悲的是,对犯事者直接了当的抛弃-死罪,这种不勉救直抛弃的作法是多么的无情!这就是人类比动物情感丰富的佐证吗?

理想的社会是“救”而不是“罚”,更不是彻底的抛弃。从今天开始,我希望自己180度向后转,不支持“死罪”-这个冷酷的刑罚。